“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或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表演者必须具有较高的艺术表演能力和专业水准。申请材料如下(1)自审证书;(2)《江苏省网络文化信息安全责任书》;(3)业务发展说明;(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一级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简历;(5)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或“网络文化经营”字样);(6)域名证书;(7)承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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