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加强网络表演者管理和粉丝群体正面引导,配合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年9月17日,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指导下,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成立“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委员会),并发布《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行业自律倡议书》。
近年来,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行业,集合了主播管理、内容生产、广告营销等多重专业领域,创造出相当规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并已成为网络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商业利益驱使下,网络表演行业存在娱乐至上、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的情况,各种噱头或出位事件时有发生。在政府监管下沉、开展行业治理的同时,推动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净化,树立起向上向善的价值导向迫在眉睫。
经纪机构委员会是目前唯一的全国性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发起单位包含了无忧传媒、娱加娱乐、琴岛传媒、众妙传媒、乐淘互娱、今日网红等30余家头部经纪机构和媒体,是隶属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经纪机构委员会旨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的指导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领导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制定行业规则标准,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教育,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和风气,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经纪机构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发布了《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行业自律倡议书》,提出六项行业共识和自律举措,表达了经纪机构行业对治理乱象,向光而行的坚定决心和扎实行动。
责编:李一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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