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湛江市有关“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现就近期大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年例、花市等群众性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二、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流,尽量举办线上会议。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实行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两级报备审批制度,举办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防控要求。
三、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镇(街)防控规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活动不超过10人。
以上防控工作要求执行时间至年3月15日,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和湛江市有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进行调整。
吴川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4日▌来源:吴川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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