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试行)》和《演出经纪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旨在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演出经纪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文化和旅游部表示,“演出经纪人员资格”是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文化和旅游部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许可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关要求,结合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实际,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试行)》和《演出经纪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试行)》主要明确了资格证的组织管理和资格证的申领、变更、补发及注销规定和办理流程。同时,明确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有关业务的“一网通办”,将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切实增强演出经纪人员的获得感。
《演出经纪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组织管理、教育内容、监督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了演出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机制和内容形式,建立继续教育学时记录制度,鼓励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表彰奖励、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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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维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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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吉林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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