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我市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一、自年4月4日18时起,将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人员有序流动。年4月5日8时解除全市交通管制措施,各行业领域逐步有条件有序复工复产。鑫和嘉园小区、官屯镇分水社区西山片区继续实施原有管控措施。
二、按照《大石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有序恢复工业企业(含农事企业)运行。拟恢复生产的企业要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无风险的前提下,向属地开发区、镇街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报市工信局审批备案,方可复工。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能实行闭环管理的实行闭环管理,不能实行闭环管理的采取“两点一线”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风险边界。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恢复生产必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对未按《大石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予以关停整改,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三、按照《大石桥市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稳妥恢复民生保障服务业运行,电影院、棋牌室、美容院、美发店、足浴店、浴室、歌舞厅、健身房、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非生活必须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限流50%,各类餐饮机构不允许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大石桥市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坚决予以关停整改。
四、落实好《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全面开展春耕备耕生产的指导意见》,在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农时,全力做好春耕备耕生产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快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储备、下摆,强化技术指导服务,为全年粮食丰收打好基础。
五、落实好《域外来桥货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对域外来(返)桥货车司机实行提前报备制度,明确来桥目的、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货物信息、行驶路线等内容。各开发区、镇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外发布24小时值班电话;域外来(返)桥货车司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桥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依托服务站对域外来桥货车落实验码、核酸检测、驾驶室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域外来桥货车实行全程闭环管理,“点对点”服务引导,当日无法离开的由属地开发区、镇街安排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确保不与社会面接触。
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办公人员,带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加强环境消杀和人员管理,确保各单位安全平稳运转。特别是窗口单位,要精准管控,实施限流管理,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食堂继续停止堂食,实行分餐制。
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业务继续暂停经营,所有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取消清明节祭祀活动,禁止燃放鞭炮,暂缓开放景区景点,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继续关停,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原管控措施。
八、严格限制并管理聚集性活动。停办大型活动、论坛、会议等,广场、公园等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娱乐、歌舞、演出等活动,城乡集市、马路市场继续暂时关闭,全市范围内继续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继续取消遗体告别仪式、压减守灵人员,停止住宿、餐饮等服务,婚姻登记继续实行预约制度,实施分流办理。
九、恢复经营场所严格落实登记、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十、全市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托幼机构)继续停办;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营业。
十一、继续停止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车辆运营。
十二、各镇街(除鑫和嘉园小区、官屯镇分水社区西山片区外)要严格按照防范区要求,做好居民出行管理,落实好戴口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及登记信息等措施。做到防疫、防火同步管理。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主动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两点一线”,避免集聚,非必要不跨镇街流动,不出防范区。非必要不离桥、不出营,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批准后,并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外出。
重点管控地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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