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歌迷会、电视台录制节目是否需要办理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我司官方平台介绍了很多相关内容,如何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办理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等等内容。但在办理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如何解决?一起看看下面通过摘自政务网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提供本人的同意函就可以吗?
答:不行。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
(二)企业邀请演员参加不对外的庆典演出,应如何审批?
答:属于包场演出,应当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批;至于企业内部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的演出,属于企业内部活动,不需审批。
(三)歌迷会是否需要审批?
答:如果歌迷会有企业赞助或者歌手有出场费或者现场有演出活动,应当报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四)歌手担任企业的形象大使,需不需要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批?
答:不需要文化部门审批。但企业为推广所举办的演出,应当报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五)电视台录制文艺节目需不需要审批?
答: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凡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均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并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防止任何单位以录制节目的名义为名规避审批,确保演出市场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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