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依法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东胜区文化经营场所经营行为,保障文化市场秩序健康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文旅局核实,东胜区爵色酒吧等9家歌舞娱乐场所、东胜区万圣达娱乐城等8家游艺娱乐场所、鄂尔多斯市乌托邦网咖等10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东胜区志安歌舞剧团等3家文艺表演团体均因长期停业且均超过6个月以上,且多年无经营行为或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决定对以上文化经营场所进行依法公告并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发布之日起10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书面向东胜区文旅局反映。(联系-或1534265,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8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