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热搜#蔡某某演唱会违规演出#,这个标题看的老账人莫名其妙的,属实有点不懂这个世界了。一点进去,就看到某位网友的经典评论:就差直接念身份证号码了。
老账人看着这热搜,终于看懂了!
在这个热搜上涉事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是艺人,只能说这个新闻标题还是得慎重,不应该干扰受众的理解。
具体讲的是蔡徐坤的一场演唱会自己严格把控票务,没有让黄牛钻空子,通报的处罚内容是其中有一家公司没有拿到许可就擅自从事演出协助,也证实了没有违法所得,换句话来说就是没有卖票,只是因为免费给医护人员、给粉丝赠了票但是没有报备而已,侵害了购票人权益。
处罚原因则是因为这家公司成立不到两年时间,但他的演唱会中有国外伴舞,不符合“涉外的演唱会的演出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满2年,而且有举办过营业性演出的”这一条所以被罚。
老账人只能感叹:人红是非多!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人手一个账户或者多个账号,就可以拿到自己的麦克风发声,只希望吃瓜的同时,未清楚全貌就不太适合断章取义。
那么对于正义的艺人来说,时间会证明一切,身正不怕影子斜!
对于企业来说,在这个社会上,如果要举办演唱会,的确要拿到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通过当地文化局审核之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开演唱会的演出许可证书。因为是以营业性为目的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是属于营业性演出,是拿到相应的许可证,且满足相应的时间。
属于营业性演出的方式有这5种:
1、售票或者包场;
2、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
3、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性宣传、产品传销;
4、赞助或者资助;
5、其他经营方式组织演出。
办理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电话、固话、学历、身份证;
3.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3.申请表和委托书。
在这个法治的社会,行事需谨慎,要了解得更多,也不会入多坑。
那么更多许可证的知识,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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