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对网络主播也划定了31条红线,提出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主播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不得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等。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对网络直播平台、网络主播提出多项要求,此《规范》进一步细化了网络主播的行为。截至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7.03亿,较年12月增长万,网络直播的受众进一步扩大。日益清晰的监管要求落地,可促使网络直播健康发展,也对网络直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疗、财经等专业主播需持证“上岗”
自从网络直播兴起,“跟着主播炒股”“听主播聊教育”成为一部分网友获取知识的途径,那么主播的输出是否专业,如何甄选真正的专业主播?《规范》希望网络直播平台担起审核责任。
根据《规范》,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那么目前,主流网络直播平台对专业主播是否有持证“上岗”的要求,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相关人士暂未做出回应。
不过,抖音近日在主播中心板块发布了一篇名为“直播讲金融变现要合规”的课程。课程指出,“抖音主播金融垂直类主播在开播前需要平台的‘财经’资质认证”,并列举了此类主播与资质相关的常见违规情况,包括“开播前未进行资质认证”“开播时未展示、口播自己的认证身份”“开播出镜主播不是该账号的认证人”“资质认证时间过期”。目前抖音金融主播资质认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对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
除了要求直播平台审核专业主播资质,《规范》还提出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红黄牌”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
具体包括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的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
《规范》还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加强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和约束,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5月底,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将于年6月30日起实施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试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此前文旅部还发布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并修订《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四条也明确,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细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规范》针对主播行为的要求共有31条,包括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等。
其实主流网络直播平台对主播也有一系列要求。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例,快手在社区内容规则中心的直播板块设立了未成年相关内容专区,其中明确了未成年直播中常见的违规内容,包括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利用未成年人身份作为噱头进行营销,如:刻意利用未成年身份进行营销、卖惨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5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也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从网络直播打赏、网络主播偷逃缴纳税款等层面均发布了细化的要求。此类要求是否具有强制力?具体到此次《规范》,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是几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
北京商报记者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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