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做好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发布公告,将《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予以公布。
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是依据《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的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设置两个科目,科目一为《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科目二为《演出市场政策与经纪实务》。考试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每个科目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共50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党史和国情、文化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基础(内容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典》、税收法律制度、卫生法律制度、安全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法律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其他相关法律制度)。
《演出市场政策和经纪实务》主要考核演出市场政策(内容包括《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与演出经纪实务(内容包括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业务、演出经纪行为、演出安全与应急、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和演出市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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