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疫指发〔〕37号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临近,人口流动、人群聚集加剧疫情传播风险。为切实有效降低“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四方责任
1.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境外和域外疫情防控并重,“人、物、环境”同防,压实“四方责任”,将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二、严控流动风险,非必要不离连
2.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连”。压实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责任,市民确需离连,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返连前,要提前24小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查验离连人员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离连和返连未履行报备程序,经大数据排查发现者,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3.倡导市民居家休假、市内及周边游,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市民要谨慎选择目的地,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出行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外市来连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酒店、宾馆要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查验来连人员的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抵连后24小时内务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酒店宾馆要将预约来连人员名单向所在社区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来连人员酒店宾馆不予登记住宿,就地留观,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避免人群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
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确需组织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对参加人员超过人的,活动主办单位(或个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同时向活动举办地所在的街道报备,街道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6.室内外各类公共场所(含景区)要提前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安排,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做好测温、卡码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7.洗浴中心、KTV、歌舞厅、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有序恢复营业。
四、严防境外输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8.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流程“铁桶式”闭环管控,切实做好异地入境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
9.严格落实冷链从业重点人员集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后上岗等措施。
10.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强化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境外邮件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加强域外排查,务必做到“四清”
11.严格落实“七合一”排查管控机制(公安大数据、社区网格化排查,住宿场所排查,医疗机构排查,核酸检测机构排查,交通卡口排查,个人主动报备),做好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排查和精准管控,重点加强对上海市等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货车司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
12.交通、商务、文旅等部门要做好交通枢纽(航空、铁路、水路、公路等)、酒店、宾馆、出租房、民宿、网吧等场所的域外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信息立即向社区(村屯)报备。
13.社区(村)要分类建立人员信息台账,确保分类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务必做到“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情况清)。
六、强化重点人群管理,确保“应检尽检”
14.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大连市重点人群分类及核酸检测频次表》,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其他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可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七、履行个人义务,共筑防疫屏障
15.各地区要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特别要针对老年人加大宣传力度和组织动员。所有身体健康、患有慢性病但是控制稳定且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老年人都应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16.市民非必要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物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在处理快递物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可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包取用。
17.市民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18.市民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应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诊治。
19.对因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值守
20.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灭疫情。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年4月25日
鞍山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年4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外防输入压力依然严峻。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我市重点人群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真正将快检、快报、快速处置措施落实落地落到位,努力做到精准有效防控,切实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执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措施
各地区完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机制,落实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各公共场所应及时按规定做好信息登记、报告。
落地即检:
从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国省道等进入的来(返)鞍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要主动接受“三码”(易鞍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测温,在抵鞍6个小时内要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3天每24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出现异常的,按照域内市民现行管控措施执行。
24小时检测(一天一检):
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冷库)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冷库〕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分拨中心人员、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货运从业人员(含全体货车驾驶员)、各类批发市场从业及工作人员、全市大型商超从业及工作人员、民政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工作人员方可上岗,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等待进一步核酸检测结果,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48小时检测(两天一检):
除上述人员外,所有社会类经营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村委会和社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超市卖店、银行电信网点、工业企业、封闭建筑施工现场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工作人员方可上岗,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等待进一步核酸检测结果,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继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
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易鞍码,“三码”符合绿码不带*号标识要求方可进入,否则将禁止进入。
全市公共聚集场所(各级各类景区景点、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文旅体育、商贸服务和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中心等各类市场经营场所,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场所)要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易鞍码,“三码”符合绿码不带*号标识要求方可进入,否则将禁止进入。
继续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部署,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跨区流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继续加强封闭运行场所及人员防控
持续保持监测预警高效灵敏,继续落实城市运行保障、重点人群等封闭管理。
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电力、燃气、自来水、公共交通等单位要划定重点部位和人员,实行“两周一班制”,接班人员在封闭7天后进驻接班。
全市各级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包含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养老院及一线民政人员等)、监所工作人员。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按防疫标准管理的相关人员。
继续加严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处置措施
对未按要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人员第一时间在入鞍场站进行抗原和核酸双检测,测温扫码符合规定且抗原为阴性情况下方可进入鞍山。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等待进一步核酸检测结果,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核酸检测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将结果向场站所在地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快速落地查人,落实管控措施。
各机构对发现且未落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等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做好信息登记、报告,并立即做好该人员的闭环管理,由专人负责安排其到最近核酸检测点检测后,实施临时性隔离措施。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随意流动。
需紧急就医人员。市卫健委对于孕产妇、透析患者、化疗患者等需要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的人员,医院进行医疗诊治。特殊紧急情况要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救治,并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尽量减少与其他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接触。
继续强化各机构疫情防控责任
各单位都应设立疫情防控专门负责人,查验“两码一证”并做好监督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与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全市卫健、民政、市场、交通、商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内的重点人群从业及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情况、扫码核验核酸证明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对未达到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的从业人员,或履行扫码核验职责不力的工作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所在单位或机构进行通报,对屡教不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或变样走形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厂区闭环管理、员工健康管理、外出审批管理、宿舍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对于有瞒报、谎报、漏报信息,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各单位应准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一旦发现核酸检测为阳性人员或风险人员应先行隔离等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处理。各单位加强隔离场所储备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备齐备足符合标准、经过验收的隔离场所。
倡导企业实行厂区封闭运行,实行分区作业,实现人员少聚集,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对行业管理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培训。
本通告自4月27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抚顺
关于做好近期全市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加之“五一”假期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近期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1.提倡非必要不离抚,如确需离抚外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本单位负责严格审批,其他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报备,持审批单或报备单离(返)抚。返抚时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抚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得前往风险地区所在市,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须报县区以上指挥部审批。(风险地区所在市名单及全市各社区、村联系方式可登录抚顺市卫健委网站查询)
2.外地(不含沈抚示范区)来抚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备,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抚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3.省外来(返)抚人员抵抚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4.重点地区来(返)抚人员须主动向社区(村)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好管控措施。
5.货车司乘人员、我市与沈抚示范区之间通勤人员继续执行原有规定。
6.离抚或来(返)抚未履行审批或报备程序、经排查发现者,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1.不提倡聚集聚会,严格控制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大型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同级指挥部审批,人以上活动要报市指挥部审批。家庭私人聚会聚餐要控制人数和时长。
2.提倡婚丧简办,承办人以上宴会的酒店、宾馆要事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认真查验参加人员的行程码,行程码中有省内重点地区或省外行程的人员不得参加。
三、突出重点场所管理
1.全市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要从严从紧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行程码和核酸证明等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行程码中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查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人员须查验两针疫苗接种证明或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影剧院和景区要提前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安排,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避免人员聚集。
3.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落实落细风险排查责任,切实做到“早发现”。
四、做好个人防护
市民出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不适症状,需及时报告并立即就医。没有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7日
本溪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呈现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地区之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特别是“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离溪,特别是不得前往风险地区所在市,确须前往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溪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和本人居住社区报备,返溪后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有境外旅居史及域外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溪,如必须来(返)溪,抵溪后分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3.来(返)溪人员须至少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倡导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卡绿码。抵溪后前3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对未提前报备的来溪人员,酒店宾馆不予登记住宿。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
4.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单位、宾馆酒店、乡村民宿、洗浴场所(仅提供洗浴服务,暂停提供住宿、休闲、按摩等服务,可在6时至22时期间营业)及健身体育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错峰限流,从业人员返岗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防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频次,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接种等疫情防控措施。
5.不举办大型演出、论坛、集会、促销、展会、宴会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殡仪馆(服务站)停止守灵、告别等聚集性殡仪服务;公墓、骨灰堂停止祭扫活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暂停服务。
6.麻将馆、棋牌室、影剧院、美容院、足疗店、按摩店、剧本杀、台球厅、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酒吧、迪吧、网吧、歌吧、舞厅、歌厅和以点歌自唱为主营的餐饮单位(带有餐饮服务的KTV)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7.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建筑工地、高等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幼儿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不开放。
8.市民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习惯,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
9.市民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诊治。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后续防控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营口
“五一”假期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一、非必要不离营。返营要提前24小时报备,携带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营后立即进行落地核酸检测,且48小时内须再检测一次。返营人员未履行报备程序和未完成落地核酸检测的,经大数据排查发现,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倡导暂不返营。重点管控地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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