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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迅猛发展的十年,也是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由崛起到繁荣的十年。无论是初期基于平台自身“公会”“家族”式的探索,还是后期或转型或创业进入这个领域,在平台、主播需求和资本加持下,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以燎原之势,迅速占据网络直播行业产业链的重要一极。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不完全统计,截至年底,国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已接近3万家,全部职业主播群体中,75%以上与经纪机构有签约合作。集合了主播管理、内容生产、广告营销等多重专业身份的经纪机构,创造出巨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并已成为网络文化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已经形成规模,但多年来,这个行业长期处在监管的真空地带。近年来,在商业利益驱使下,行业滋生了诸多乱象。比如包装各种奇葩、审丑、卖惨等主播,策划制造各种噱头或出位事件,博取眼球,吸引围观和流量;制作、发布一些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以“自导自演”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以打赏排名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这些乱象违背了公序良俗,形成错误的价值引导,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一直为社会所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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